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

阅读:0
听报道

提要:撒谎一次,注销一亿股,这种处罚力度,会极大震慑其它上市公司的。

 

很爽快让烂股退市,新证监会赢得掌声。于是放出消息来,要和“地方政府”协商,部分上市公司(八九十家)退市的问题。

二十年前,我会说,该特么退,就怎么退,协商什么;关地方政府什么事,不但要退,还要追究地方政府包庇的责任;反腐,杀头,统统杀头。

现在退休了,人老了,世故了,想法不一样了。我们担心,协商的结果,又双是不了了之。

地方政府是有力量的 ,地方经济也是有难处的,地方领导党内级别也是不低于证监会刘主席的。

上市公司的利益的确牵扯面过大,税收,就业,政商关系;而且不少还是地方国企,艾玛,闹起来可不得了。

中小投资者更是鱼池之殃,本来就被伤害,退市还来了二次伤害。

尽管有的股票退市之后,在主板超级烂的股票,反而在新三板翻了十倍(可以想象新三板公司又有多烂,哈哈),但对中小投资者心理冲击过大。

拟退市公司基本都是十恶不赦的,最基本的原罪是上市圈了大家钱,不好好干活,亏损;还撒谎,信披不实,想继续骗。

这些金融诈骗犯,对损失的中小投资者来说,对损失巨大的国有资产来说,别说退市十次都不为过。唯一的问题,操作上难度过于大,以至鲜于成功,一年一两家,法不责众,几乎成为摆设。某些措施如禁足或者罚款几十万,隔靴搔痒,成了对违法的变相放纵和鼓励。

在依法监管,从严监管,全面监管下,合并或注销大股东,管理层,董监高的全部或者部分股份有很大优势:

操作简单,可频繁使用,香港的经验,技术上一个星期完成;有时,可全部注销违法股东的股份,把所谓的‘壳“,留给守法的中小投资者。

避免大规模误伤害,中小投资者,地方政府和地方经济;甚至利好被处罚的“罪不至死“的上市公司,管理层和董监高;

可扩大处罚面积,退市难度大,每年一两家,还不试用全部违法行为;罚款尤其是巨额罚款,处罚的往往是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,道理你懂的,而且有些公司真没有钱了;

减股增利,利好公司投资者和整个资本市场,大大提振市场信心和监管威力。警示作用明显,达到依法监管,从严监管,全面监管。

想想看,一个发行2亿,总股本10亿的上市公司,连续两年胡搞,亏损严重或信披不实,直接注销掉董事长和管理层持有3亿股,这样大股东只有5亿股了,投资者依然有2亿股;

撒谎一次,注销一亿股,这种处罚力度,会极大震慑其它上市公司的。

一年七八十家违规公司,每年并股或者注销掉大股东的股份在200亿股以上,为整个资本市场减轻巨大压力。

给地方政府面子,给上市公司机会,增加中小投资者权益,比退市后去祸害新三板那些机构投资者好多了。

当然,对于烂成渣的公司,坚决退市吧,我的问题是,那些奇葩的公司的故事,为什么还没有拍成电影。《华尔街之狼》怎么比得上金融街之狼的股市精彩呀。

之所以出此下策,因为目前违法必究目前比执法必严更容易, 全面监管比从严监管更迫切。二十几年的经验告诉我们,利益集团为了利益可以玩命,何况人家还是集团。

证监会及以上更牛逼的宝宝们,都为你们想到这一步了,我们好期待看到效果。

 

话题:



0

推荐

尹铭

尹铭

245篇文章 1年前更新

濯清资本副总裁 http://www.baptizedcapital.com/ qq:1917322088

文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