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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股遇到了什么麻烦了呢? 我认为不是人民币盯住美元的问题,也不是上证股指紧盯美股的问题,还是 法治的问题,既以法治股的问题 。

 是法治不是法制 ,法律系同学入门时都经历了水治刀制之辩,法学方家还因此分了众多流派,写了很多论文,终于把老百姓说糊涂了。

有法可依,有法必依,执法必严,违法必纠”,这个刷在广大农村墙上的法治核心还是好理解的,听前辈解释,貌似这是四个阶段,实现了就完成了法治了。好吧。

第一步是有法可依”,通过这二十五年的复制和抄袭国外法律和治理,已经有了基本框架 ,有意无意的细节和漏洞 ,还要在实践中反复商榷和完善;无论如何,这个框架我们认了。

法律放在前面,管理层却心猿意马。执行不执行,是否认真执行是个锁喉的大问题。

相对于二级市场的血风血雨和所谓的操纵市场的表象,上市公司本身的 IPO欺诈,信批造假以及大股东管理层对于上市公司利益的非法侵占,简直是中国股市之癌。

这些普遍的违规违法行为,管理层心知肚明,也是利益的参与者,几乎不闻不问。证监会内部案件也充分曝光了这种放任的原罪。

今年二级证券市场的反腐,70多位落马的董事长级人物,主要集中在国企改革,官员腐败牵扯案件以及“奴大不听话”的操纵案件。对于上市公司高层落马和自杀的股票,我们往往还比较看好,因为解决了该上市公司发展的最大障碍,后来的行情也验证了这点,被小伙伴戏称“自杀概念股”。

 

端的血腥和无奈。

 

事实上,证券公司和上市企业到政策口跑跑消息决定经营方向,财经记者根据自己的立场和利益胡乱发发消息,几个资金商讨新的投资策略,一群退休工人围在一起讨论买哪支股票,个别股市名嘴邪星在大众前做好做歹,这些和大妈跳广场舞一样,不是所有人都喜欢,但都是健康市场的正常行为。

但上市公司不一样,上市之初, 在法律上完成了“私有公司”向公共公司的转变,融资行为本身,股份资金交易的同时,无论民法原则还是刑法原则都要求对价公平交易和诚实信用,做不到这一点,就要负相当的法律责任,不是一句 “这是股市的特性”或“制度还有待完善”来搪塞。至今,无论多么恶劣和显性,没有上市公司和高层,因为在证券市场本身违法行为受到相符的惩处,大事化小,小事化了。执法力度如此,市场投资者哪里来的黄金般的信心?市场信用如此,怎么配合维稳为国站岗?

监管层也不一样,法律本来应该为他们而制定。而不是相反,将股市的立法权,司法权,执法权都交给证券管理部门,简直是让些领导“不得不腐败”。他不腐败,怎么混下去,真真地害了他们。在资产证券化如此低的水平,股市不但丧失融资功能,还出现用公安和国安部门来管理市场的奇葩局面。

看来,有法可依,有法必依,执法必严,违法必纠还应该刷在证监会和每个上市公司的墙上。

“习市有十年,万八是长征“有的是时间和坡度,法律系出了习李这么优秀的同学 ,还不能做到“有法必依”?王先生历史书也读了那么多,一定更知道历史更替的关键在哪里?

在一万点的时候,希望不再出现打击“恶意做多”的霹雳手段?

另外,谢谢大家关心,最近我很好,喝的是自己的茶,收的是自己的快递,但没有其它麻烦。之所以文章少了,如上一篇文章所说,在等待决战九月。

为什么是九月呢?换位思考,把自己当做总理就明白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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尹铭

尹铭

245篇文章 1年前更新

濯清资本副总裁 http://www.baptizedcapital.com/ qq:191732208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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